《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管理辦法》
各代理記賬機構:
為進一步推進代理記賬機構信用體系建設,規范代理記賬行業會計執業行為,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F將《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
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代理記賬機構信用體系建設,規范代理記賬行業會計執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2016〕第80號令)《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會計信用體系,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規范代理記賬行業,優化代理記賬市場和營商環境,營造誠信會計氛圍。
二、適用范圍
義烏市范圍內經審批的代理記賬機構。
三、組織機構
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由市財政局組織,成立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具體實施。
代理記賬機構信用考核評分人員從義烏市會計專家庫和市會計協會理事中選取產生,組成若干個考核評分小組,考核評分實行回避制度。
四、工作時間
每年6至11月為評定期,12月評出結果,一個年度評定一次。
五、信用等級
依據《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考核評分表》(附件1)《義烏市(委托)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考核評分表》(附件2)規定的內容對代理記賬機構進行考核評分,再根據設立的標準和條件確定信用等級。
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劃分為四級:即A 級、B級、C級和D級。
六、評定標準及條件
A級單位:符合《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考核評分85分以上。
B級單位:符合《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考核評分75至84分。
C級單位:符合《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考核評分60-74分。
D級單位:考核評分未滿60分;或者未達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列為整改對象;或者上年度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以上。
七、監管措施
會計信用等級A級機構,下一年度抽取2%-5%的單位作為 “雙隨機”檢查對象;
會計信用等級B級機構,下一年度抽取5%-10%的單位作為 “雙隨機”檢查對象;
會計信用等級C級機構,下一年度抽取10%-15%的單位作為 “雙隨機”檢查對象;
會計信用等級D級機構,下一年度抽取不少于15%的單位作為 “雙隨機”檢查對象。
八、其他
本辦法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本市范圍內有關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評定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读x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等級管理辦法(試行)》(義財會〔2019〕4號)同時廢止。
附:1.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考核評分表
2.義烏市(委托)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考核評分表
附1
義烏市代理記賬機構信用考核評分表
機構名稱(公章):
項目 |
考核內容 |
分值 |
計分標準 |
評分 |
一、設立條件(20分) |
1.營業執照內容變更是否及時完成變更備案 |
5 |
有一項未及時變更全扣(超過30工作日) |
|
2.業務負責人是否符合要求或發生變更 |
5 |
業務負責人不符合要求或在30工作日內未完成變更備案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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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會計從業人員是否具備能力并專職,簽訂勞動合同并整理歸檔 |
5 |
專職從業人數少于3名全扣;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整理歸檔的各扣1分 |
||
4.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是否健全 |
5 |
無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的扣5分 ;不規范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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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信息(40分) |
1.年度報備 |
5 |
年度報備不及時的扣5分,報備信息1處差錯扣1分 |
|
2.簽訂委托合同,裝訂委托單位相關信息 |
20 |
未簽訂委托合同的戶數占全部委托單位總數的比例,按1%扣1分、2%扣2分、3%扣3分……以此類推,扣完為止;委托單位合同未按年份裝訂成冊的扣5分,裝訂成冊未打目錄、頁碼的扣2分 |
||
3.實名登記信息報送完整、準確、及時(1個月) |
15 |
不合格信息戶數(信息未報送或報送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委托單位),占全部委托單位總數的比例,按1%扣1分、2%扣2分、3%扣3分……以此類推,扣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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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記賬質量(40分) |
1.機構會計質量 |
40 |
具體見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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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記賬質量(隨機抽取2至3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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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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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加 |
1.加入義烏市會計協會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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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年度舉報查實未履行委托協議或違法違規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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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得分 |
業務負責人: 機構負責人:
考評人: 年 月 日
附2
義烏市(委托)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考核評分表
單位名稱(公章):
項目 |
考 核 內 容 |
分值 |
計分標準 |
評分 |
資料傳遞(3分) |
會計資料傳遞是否有規定的流程和交接簽收手續 |
3 |
無流程的,扣1分;未辦理交接手續的扣2分 |
|
會計核算(16分) |
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是否按必須具備的基本要素進行審核 |
3 |
對原始憑證未經委托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入賬,每發現一處扣0.5分 |
|
填制記賬憑證是否符合要求 |
3 |
記賬憑證填制不全的每項扣0.5分 |
||
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得當 |
5 |
會計科目使用錯誤的,每發現1處扣1分 |
||
會計賬簿的設置和登記是否規范 |
5 |
賬簿設置或登記不合理,發現1處扣1分 |
||
財務報告(10分) |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
5 |
1處不符扣0.5分,未按實際經營收入申報或所有申報數據為零的扣5分 |
|
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單位的簽名、蓋章是否齊全 |
5 |
制表人、委受托雙方單位負責人及公章每缺一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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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11分) |
會計憑證裝訂是否整齊、規范,封面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是否每月(季)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是否按年分月保管歸檔 |
3 |
會計憑證未按月(季)裝訂的,扣1分;封面未填寫的,發現1處扣0.5分 |
|
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是否按年度及時規范裝訂 |
3 |
未按年度及時規范裝訂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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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報表裝訂是否按月(季)收集保管、按年分類裝訂,是否規范 |
2 |
未按月(季)收集保管的扣1分;未按年裝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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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移交是否開列清冊、填寫交接清單,交接人員按移交清冊和交接清單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 |
3 |
未開列清單的扣2分,移交接人員未簽字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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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業務負責人: 機構負責人:
考評人: 年 月 日
義烏市財政局
2020年7月30日